首頁學會簡介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
 
第一版 (104.09.28)

第一項 理事長

  一、 總管學會的營運方向,對理監事負責。
  二、 管理公司的技術部份,包含企劃管理部門及行銷活動部門。
 
第二項 理監事
依據學會組織章程第十六條規定履行職權如下:
  一、 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 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三、 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 聘免工作人員。
  五、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 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三項 秘書長
  一、 管理學會技術及營運部份,包含國土規劃組、行銷企劃組、環境工程組及庶務行政組。
  二、 主要工作內容為各計畫執行進度掌握、計畫溝通協調、預算編製覆核、顧問團資源整合。
  三、 計畫執行人員培訓及管理。
 
第四項 國土規劃組
  一、 人員配置部門主管一名,規劃師依需求編置。
  二、 主要工作內容為環境規劃、農村規劃、綠建築、研究暨調查計畫、計畫溝通協調及計畫預算編列。
 
第五項 行銷企劃組
  一、 人員配置部門主管一名,企畫師依需求編置。
  二、 主要工作內容為產業輔導、培力課程、活動企劃、媒體宣傳、市集營運管理、研討會籌辦、活動預算編列。
 
第六項 環境工程組
  一、 人員配置部門主管一名,工程師依需求編置。
  二、 主要工作內容為環境類計畫專案執行、環境監測、環境系統分析、計畫預算編列。
 
第七項 庶務行政組
  一、 配置行政專員一名。
  二、 主要工作內容為學會營運一般行政事務(收發文、財產清點、採購…等)、薪資結算、勞健保辦理、會計帳目管理。
  三、 上述人員配置得視狀況增減。